对于市场中的建筑企业来说,由于其在经营期间获得的利润相对丰厚,因此承担的所得税纳税负担也较为沉重。因此,为了合理、合法减少企业纳税支出,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很多建筑企业都会产生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诉求。那么,建筑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有哪些可行办法?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在建筑企业经营期间,其开展所得税税务筹划,可采取的税务筹划办法主要有以下这些:
1、利用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建筑企业销售收入有多种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其收入确认的时间有不同的标准。所以,建筑企业可通过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选择,选取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有利的方式,从而以达到减税或者延缓纳税的目的。
2、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该种筹划方式要求建筑企业注意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筹划。通过该种方式,建筑企业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推迟销售收入确认时间,把收入确认时点延至次年,以便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
3、通过成本、费用的分摊与列支。其中,利用费用分摊法来影响企业纳税水平,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实现费用支付最小化,二是如何实现费用摊入成本。而费用列支法是指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进行充分列支。
4、采取盈亏弥补来节税。盈亏弥补是准许建筑企业在一定时期以某一年度的亏损去抵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这种优惠形式对扶持新办企业或具有风险的投资有相当大的激励作用。但需注意的是,这种办法的应用,需以企业有亏损发生为前提。
5、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建筑企业在经营期间,经常会涉及到在各地成立分支机构。而企业分支机构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组织形式账务处理方式不同,所承担的税负也不同。所以,在需成立分支情况下,应在综合评估税负的情况下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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